1.诚信的成语故事

2.关于诚信的成语典故

3.有没有人知道有关于诚信的成语故事啊

古代关于诚信的成语典故_古代关于诚信的词语

诚信成语典故100字都有哪些

 诚信成语典故:尾生抱柱

 《庄子》上有一个故事:尾生与女子约,女子三日不至,遇大雨,尾生抱柱而死。每次想到这个故事,总让我回肠荡气,感慨不已。君子言必信,行必果,尾生该是一个君子了,一个人格魅力光芒四射的君子。为了那一个或许并不怎么重要的约定,为了践行自己的诺言,虽然用生命的绝唱来捍卫它。

 尾生让我看到了承诺的可爱,那是一种出言不贰的承诺。

 诚信成语典故:商鞅立信

 商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变法家。为了树立威信,商鞅在变法前下令在秦国都城南门外立一根3丈长的木头,并当众许下诺言:谁把木头搬到北门,赏10金。人们不相信,无人搬动木头。商鞅把赏金涨到50金,一男子把木头扛到了北门,商鞅立即赏他50金。商鞅这一举动,使人们感到他是个说话算数的`人。于是商鞅的新法也获得了人们的信任,很快就在秦国推广了。

 诚信成语典故:曾参杀猪

 曾参,春秋末期鲁国有名的思想家、懦学家,是孔子门生中七十二贤之一。他博学多才,且十分注重修身养性,德行高尚。一次,他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办事,年幼的孩子吵着要去。曾参的妻子不愿带孩子去,便对他说:“你在家好好玩,等妈妈回来,将家里的猪杀了煮肉给你吃。”孩子听了,非常高兴,不再吵着要去集市了。这话本是哄孩子说着玩的,过后,曾参的妻子便忘了。不料,曾参却真的把家里的一头猪杀了。妻子看到曾参把猪杀了,就说,“我是为了让孩子安心地在家里等着,才说等赶集回来把猪杀了烧肉给他吃的,你怎么当真呢。”曾参说:“孩子是不能欺骗的。孩子年纪小,不懂世事,只得学习别人的样子,尤其是以父母作为生活的榜样。今天你欺骗了孩子,玷污了他的心灵,明天孩子就会欺骗你、欺骗别人;今天你在孩子面前言而无信,明天孩子就会不再信任你,你看这危害有多大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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诚信的成语故事

古代关于诚信的成语故事如下:

一诺千金:

秦朝末年,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,性情耿直,为人侠义好助。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,无论有多大困难,都设法办到,受到大家的赞扬。

楚汉相争时,季布是项羽的部下,曾几次献策,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。刘邦当了皇帝后,想起这事,就气恨不已,下令通缉季布。

这时敬慕季布为人的人,都在暗中帮助他。不久,季布经过化装,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。朱家明知他是季布,仍收留了他。

后来,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侯婴说情。刘邦在夏侯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,还封季布做了郎中,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。

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,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,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,季布一向看不起他。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,他就马上去见季布。

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,就虎着脸,准备发落几句话,让他下不了台。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,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,话语多么难听,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,又是作揖,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。

移木建信:

商鞅立木建信法的条令已经完备,还没有公布,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,就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,招募能把它迁移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。

民众认为奇怪,没有一个敢去搬的,商鞅又说:“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。”。有一个人搬迁了那根木头,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。商鞅用这个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,终于公布了法令。

战国七雄中,秦国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。贴邻的魏国就比秦国强,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。

秦孝公这样一号召,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。有一个卫国的贵族公孙鞅(就是后来的商鞅),在卫国得不到重用,跑到秦国,托人引见,得到秦孝公的接见。

商鞅对秦孝公说:“一个国家要富强,必须注意农业,奖励将士;要打算把国家治好,必须有赏有罚。有赏有罚,朝廷有了威信,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。”

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。可是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却竭力反对。秦孝公一看反对的人这么多,自己刚刚即位,怕闹出乱子来,就把改革的事暂时搁了下来。

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,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,不按照新法令去做。就先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,下命令说:“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,就赏十两金子。”

不一会,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,大家议论纷纷。有的说:“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,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?”有的说:“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。”大伙儿你瞧我,我瞧你,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。

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,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,说:“我来试试。”他说着,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,一直搬到北门。

关于诚信的成语典故

关于诚信的成语故事(精选8篇)

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,是公民的第二个“”,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。即待人处事真诚、老实、讲信誉,言必信,行必果,一诺千金。以下是关于诚信的成语故事,希望大家喜欢。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1

 曾参杀猪

 曾参,春秋末期鲁国有名的思想家、懦学家,是孔子门生中七十二贤之一。他博学多才,且十分注重修身养性,德行高尚。一次,他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办事,年幼的孩子吵着要去。曾参的妻子不愿带孩子去,便对他说:“你在家好好玩,等妈妈回来,将家里的猪杀了煮肉给你吃。”孩子听了,非常高兴,不再吵着要去集市了。这话本是哄孩子说着玩的,过后,曾参的妻子便忘了。不料,曾参却真的把家里的一头猪杀了。妻子看到曾参把猪杀了,就说,“我是为了让孩子安心地在家里等着,才说等赶集回来把猪杀了烧肉给他吃的,你怎么当真呢。”曾参说:“孩子是不能欺骗的。孩子年纪小,不懂世事,只得学习别人的样子,尤其是以父母作为生活的榜样。

 今天你欺骗了孩子,玷污了他的心灵,明天孩子就会欺骗你、欺骗别人;今天你在孩子面前言而无信,明天孩子就会不再信任你,你看这危害有多大呀。”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2

 一诺千金”

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,一向说话算数,信誉非常高,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。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:“得黄金百斤,不如得季布一诺。”(这就是成语“一诺千斤”的由来)后来,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,被悬赏捉拿。结果他的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,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,缍使他免遭祸殃。一个人诚实有信,自然得道多助,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。反过来,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,而失信于朋友,表面上是得到了“实惠”。

 但为了这点实惠他毁了自己的声誉而声誉相比于物质是重要得多的。所以,失信于朋友,无异于失去了西瓜捡芝麻,得不偿失的。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3

 立木为信

 春秋战国时,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。当时处于战争频繁、人心惶惶之际,为了树立威信,推进改革,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,并当众许下诺言: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,赏金十两。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,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。于是,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。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。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。

 商鞅这一举动,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,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。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,最终统一了中国。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4

 季路一言

 《左传·哀公十四年》:“小邾射以句绎来奔,曰:'使季路要我,吾无盟矣。'使子路,子路辞。季康子使冉有谓之曰:'千乘之国,不信其盟,而信子之言,子何辱焉?'对曰:'鲁有事于小邾,不敢问故,死其城下可也。彼不臣而济其言,是义之也。由弗能。"杨伯峻注:"季路即子路,

 《论语.颜渊》谓'子路无宿诺',足见季路之诚信素着,故射宁与子路相约,而不欲与鲁盟誓。"后以"季路一言"指可以凭信的话。

 示例 此事君亲见之,惟季路一言,无他言也。(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李伯言》)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5

 孙武斩姬演兵,说话算数,执法如山,树立了军法的信用:

 孙武,字长卿,春秋末期齐国人,著名的军事家。他在吴国为将时,主张以法治军,曾率兵攻破楚国,使吴国强大起来。他所著《孙子兵法》一书,总结了古代的作战经验,是世界上最早的军事著作之一。春秋末期,出生于齐国贵族的孙武流亡到了南方的吴国。吴王阖闾为了争夺霸主地位,迫切需要拜请一位能够领兵作战的将军。恰在这时,他得到了孙武写的《兵法》十三篇,读完之后十分着迷。

 于是派人把孙武请进王宫(一说是孙武结识了吴王阖闾的谋臣伍子胥,经伍子胥推荐,孙武带着他所著的兵书进见吴王)。吴王阖闾见了孙武后,很客气地说:“您的《兵法》我已经拜读过了,其中的见解很精辟,只是不知道您能不能实际演示演示呢?”孙武非常爽快地回答说:“当然可以!不论男的女的,经过我列阵演练,都可以成为勇武善战的好兵!”“从未见过战阵的娇弱女子,您也能把她们训练成为好兵吗?”吴王似信非信地问。“能!”孙武斩钉截铁地回答。这一天,吴王把一百八十名宫女交给孙武训练。他想考察一下孙武的实际指挥能力,就坐在演练场旁边的高台上观看。孙武开始演练,先让每个宫女手持一支戟,把她们分成左右两队,分别指定吴王的两个宠姬担任队长。接着,孙武问她们:“是否知道自己的心、背和左右手的位置?”众宫女回答:“知道!”她们也好奇地揭看看孙武究竟要怎么操练。只听孙武严肃地说:“现在,由我擂鼓发令。

 令向前,就朝着心所对的方向进击;令向左,就沿着左手的方向进击;令向右,就沿着右手的方向进击;令向后,就朝着背的方向后退。你们能做到吗?”,众宫女说:“能!”孙武又强调说:“如果有人不听从军令,就依法斩首!”众宫女平时只会唱歌跳舞,哪里晓得军法的厉害。尤其是那两个队长,仗着吴王的宠爱,根本没有把孙武放在眼里。因此,当孙武发出军令后,鼓声咚咚,令旗挥舞,众宫女不但没有依令进退,反而嘻嘻哈哈闹个不停,把队形都搞乱了。见此情景,孙武没有动怒。他说:“大家第一次参加操练,有不明白的地方,是我没有讲清楚。”他把军令和操练要求又反复地向宫女们作了讲解,再次强调:“如果有人不听军令,是一定要斩首的!”孙武把宫女们的队形整理好以后,再次下令击鼓向左进击。宫女们还是嘻嘻哈哈,两个队长依然笑得前仰后合。队形又被搞乱了。这时,孙武威严地宣布:“我已经讲明军令和操练要求,可是队长却带头不听军令,依法应当斩首!”

 于是,他下令把担任队长的两个吴王宠姬绑了起来。坐在高台上观看演练的吴王阖闾闻听此言,大吃一惊,赶忙派人传旨要求赦免二姬。孙武断然回答:“现在我是主将,将在外,君命有所不受。”在他的坚持下,两个宠姬被斩首示众。众宫女见孙武说话算数、执法如山,操练时再也不敢怠慢。一会儿鼓声又起,令旗挥舞。众宫女奇迹般地排列成了一支步调整齐的队伍:前后左右,卧倒起立,就是在泥泞的'草地上,也是按照军令进退起止,完全符合要求,一点差错也没有,嘻嘻哈哈的吵闹声更是听不到了。通过这次演练,孙武显示了他的治军才能。吴王阖阊尽管心疼他的两个宠姬,但更庆幸发现了一位很有气魄和胆识的将才。于是,他正式任命孙武为大将军。俗话说,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”,这个规矩,实质就是做事的“规范”,就是规章制度。既然立了规矩,就必须严格执行,也就是要“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。如果立了规矩,又不去认真执行,那么这些“规矩”就只能是“一纸空文”,就没有什么信用可言,而这样是根本不可能做成什么大事的。孙武说话算数,执法如山,树立了军法的信用,这是他重要的治军之道。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6

 言而有信

 曾子,名参,孔子的得意门生。儒家思想就是孔丘通过曾参传给嫡孙子思,再传给孟轲,形成孔孟之道的,所以曾参被儒家尊为“宗圣”。

 曾子杀猪取信于子的教子故事,在我国广为流传。有一天,曾参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去,儿子哭、闹着要跟去。曾妻戏哄儿子说:“好乖乖,你别哭,你在家里等着,妈妈回来杀猪炒肉给你吃。”儿子听说有肉吃,变更不随母亲去了。

 曾参的妻子从街上回来,只见曾参拿着绳子在捆猪,旁边还放着一把雪亮的尖刀,正准备杀猪呢!曾参的妻子一见慌了,赶快制止曾参说:“我刚才同孩子说着玩的,并不是真的要杀猪呀!你看你怎么当真了?”曾参语重心长地对妻子说:“你要知道孩子是欺骗不得的。孩子小,什么都不懂,只学会父母的样子听父母的教训。今天你要是这样欺骗孩子,就等于教他说话和欺骗别人。再说,今天你要这样欺骗孩子,孩子觉得母亲的话不可靠,以后你再讲什么话,他就不会相信了,对孩子进行教育也就苦难了。你说这猪该不该杀呀?”

 曾妻听了丈夫的一席话,后悔自己不该和孩子开那个玩笑,更不该欺骗孩子。既然答应杀猪给孩子吃肉,就说到做到,取信于孩子。于是丈夫和妻子一起动手杀猪,为孩子烧了一锅香喷喷的猪肉。儿子一边吃肉,一边向父母投去了信任和感激的目光。

 父母的言行直接感染了孩子。一天晚上,曾子的小儿子刚睡下又突然起来了,从枕头下拿起一把竹筒向外跑。曾子问他去干什么?孩子说,这是我从朋友那么借来的书简,说好了,今天还得,再晚也要还人家,不能言而无信啊!曾子笑着把儿子送出了门。

 一言九鼎

 战国时,秦国出兵攻打赵国。赵王派相国平原君去楚国谋求联合抗秦。平原君在门客中选中了文武兼备的十九名随员,离预定的二十名还差一员。平日并不受重视的门客毛遂经过自荐,被平原君批准随行。

 起先,随行的另外十九人都很瞧不起毛遂,暗中讥笑他。但到了楚国,在相互交谈的过程中,他们逐渐觉得毛遂是个很了不起的人,对他都很钦佩。平原君去和楚王商谈联合抗秦之事,毛遂等随行人员便都在台下等候。

 可是,平原君和楚王从早上谈到中午,还是没有结果。随行的另外十九人便怂恿毛遂上台去说服楚王。

 毛遂凭着自己大无畏的英勇气概,按住剑,顺着台阶走上台去,对平原君说:“赵国和楚国联合起来抵御秦国,两句话就能说明其利害关系,为什么从早上到中午,还没谈出个结果来?'

 楚王问平原君说:“他是什么人?"

 平原君回答说:“他是我的门客毛遂。"

 楚王听说毛遂只是个门客,怒气冲冲地喊道:“你这是干什么?我在和你的主人说话,你快退下去!"

 毛遂按着剑走上前去,对楚王说:“大王之所以敢当众斥责我,是因为楚国人多势众。但现在大王离我不过十步,楚国再强大,大王也倚仗不着,因为我手中有剑,你的性命掌握在我的手里。而且我的主人就在这里,我和主人说话,你凭什么斥责我呢?"

 楚王见毛遂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,一时惊呆了,不知怎么办。毛遂又继续说:“楚国是个大国,地方五千里,雄师百万,按理说应该称霸天下。可是令人失望的是,强大的楚国在秦国面前,竟然胆小如鼠,以前秦将白起只带几万军队攻打楚国,一举就攻下了你们的国都郢城,再战烧毁了你们的祖坟。这种奇耻大辱,连我们赵国都为你们感到羞耻,可是大王竟然对此无动于衷!所以,楚、赵联合抗秦,不仅仅是为了赵国,也是为了楚国!道理是如此简单,大王竟然在我主人面前斥责我,不是太没道理了吗?”

 毛遂一席话,使楚王茅塞顿开,连连点头说:“先生的话说得很有道理,我一定倾全国之力与赵国联合,共同抗秦!”

 于是,赵、楚两国歃血为盟。楚赵结盟后,平原君带着毛遂等回到赵都邯郸。平原君感叹地说:“我手下的门客多时逾千,少时也有百数,自以为识尽赵国的贤士。这次毛遂的事给了我很大的震动。毛先生在我府中三年,我竟没有发现他是个难得的人才。他的三寸之舌,胜过百万强兵,他一到楚国,只用了一席话,便使赵国的威望重于九鼎、大吕,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!"

 一诺千金

 秦朝末年,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,性情耿直,为人侠义好助。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,无论有多大困难,都设法办到,受到大家的赞扬。

 楚汉相争时,季布是项羽的部下,曾几次献策,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,刘邦当了皇帝后,想起这事,就气恨不已,下令通缉季布

 这时敬慕季布为人,都在暗中帮助他。不久,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。朱家明知他是季布,仍收留了他,后来,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。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,还封季布做了郎中,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。

 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,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,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,季布一向看不起他。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,他就马上去见季布。

 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,就虎着脸,准备发落几句话,让他下不了台。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,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,话语多么难听,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,又是作揖,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。并吹捧说:“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‘得黄金千两,不如得季布一诺’这样的话,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、楚两地的呢?我们既是同乡,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,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?”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,心里顿时高兴起来,留下他住几个月,作为贵客招待。临走,还送给他一笔厚礼。

 后来,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,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。

 金石为开

 楚国有一位著名的射箭能手名叫熊渠子。

 有一天夜里,当天经过一片山林时,忽然看见前面不远的地方躺着一只老虎。他吓出一身冷汗,赶紧拉弓搭建,对准老虎就射。可是,那只老虎不动也不吼。

 熊渠子感到奇怪,壮着胆子走过去一看,原来是一块像老虎的大石头;再一看,他射出的那支箭整个儿钻进石头里去了。

 熊渠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心想:我的力气再大也射不穿石头呀!

 他后退了几步,又拿起了一支箭,开工向石头射去。只听“啪”的一声,箭却被弹了回来。熊渠子又连射几回,都是这样。他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,于是摇摇头,叹了口气,继续赶路去了。

 这件事很快传开了。人们议论说,熊渠子所以能射开石头,是因为他当时心志专一,精力高度集中。

 “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”这句谚语就是从上面的故事演变而来的。人们常用来说明只要专心致志,肯下苦功夫,就能达到目的;有时也用来比喻诚心待人,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7

 ①季札赠剑

 吴国宗室季札,在出使北方大国途中,顺道访问了徐国国君。徐君非常喜欢季札的宝剑,但知它是吴国国宝,所以不好意思索要。

 季札心知徐君很喜欢这宝剑,想立即将它送给徐君,但碍于自己仍需前往其他国家,所以需要带着这宝剑以代表吴国出使。于是,季札心中暗暗向徐君许下诺言:“当我结束这次行程后,我会再到徐国,届时定将这宝剑送给您。”

 后来,当季札返回徐国时,徐君已死。季札来到徐君墓前,便将宝剑挂在徐君墓旁的树上。随从连忙问道:“人都死了,还赠他宝剑干什么?”季札说:“我早在心中答应将这宝剑送给徐君,如今徐君虽已离世,但不可因此改变我的承诺,我仍要履行诺言。”

 ②破镜重圆

 南朝陈国将亡时,驸马徐德言预料妻子乐昌公主将会被人掠去,于是打破一面铜镜,各拿一半,作为日后重见时的凭证,并约定每逢正月十五日,就在市集卖这半面镜子,以探听对方的消息。

 陈国亡后,乐昌公主为杨素所占,徐德言每逢正月十五日便到京城卖镜,年复一年,终在某年见到一人叫卖破镜,与所藏半镜相合,于是题诗曰:“镜与人俱去,镜归人未归。无复嫦娥影,空留明月辉。”乐昌公主见到此诗,悲泣不食。杨素知道此事后,便让公主与徐德言重新团圆。

 ③一诺千金

 秦朝末年,楚国有一个叫季布的人,他这个人个性耿直,而且非常讲信用,只要他答应的事,就一定会努力做到,也因此他受到许多人的称赞,大家都很尊敬他。

 他曾经在项羽的军中当过将领,而且率兵多次打败刘邦,所以当刘邦建立汉朝,当上皇帝的时候,便下令捉拿季布,并且宣布:凡是抓到季布的人,赐黄金千两,藏匿他的人则遭到灭门三族的惩罚。可是,季布为人正直而且时常行侠仗义,所以大家都想保护他。起初季布躲在好友的家中,过了一段时间,捉拿他的风声更紧了,他的朋友就把他的头发剃光,化装成奴隶和几十个家僮一起卖给了鲁国的朱家当劳工。

 朱家主人很欣赏季布,于是专程去洛阳请刘邦的好朋友汝阴侯滕公向刘邦说情,希望能撤销追杀季布的通缉令,后来刘邦果真赦免了季布,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官职。

诚信的成语故事 篇8

 士为知己者死

 最初,晋国侠客毕阳的孙子豫让给范、中行氏做大臣,但并未受到重用,于是他就投效知伯,得到宠信。后来韩、赵、魏三国瓜分了知伯的土地。其中赵襄子最痛恨知伯,把知伯的头盖骨拿来作饮器。这时豫让逃到山里说:“唉!志士为了解自己的人而牺牲,女子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打扮,所以我一定要替知伯复仇。”于是豫让就隐姓埋名化装成一个受过刑的人,潜伏到王宫里用洗刷厕所作掩护,以便趁机杀死知伯的仇人赵襄子。不久赵襄子入厕,忽然觉得心跳,就下令把涮厕所的人提来审问,才知道是豫让化装行刺。这时豫让竟拿出匕首说:“我要为知伯报仇!”卫士拿下他,要杀他,可是赵襄子却制止说:“这是一位义士,我只要小心躲开他就行了。因为知伯死后没留下子孙,他的臣子中有肯来为他报仇的,一定是天下有气节的贤人。”

 于是赵襄子就把豫让释放了。可是豫让继续图谋为知伯报仇。他全身涂漆,化妆成像一个生癞的人。同时又剃光了胡须和眉毛,把自己彻底毁容,然后扮乞丐乞讨,连他的妻子都不认识他,看到他以后只是说:“这个人长像并不像我的丈夫,可是声音却极像,这是怎么回事?”于是豫让就吞下炭,为的是改变自己的声音,他的朋友看到他时对他说:“你这种办法很难成功,如果说你是一个志士还可以,如果说你是一个明智之士就错了。因为凭你这种才干,如果竭尽忠诚去侍奉赵襄子,那他必然重视你和信赖你,待你得到他的信赖以后,你再实现你的复仇,那你一定能成功的。”豫让听了这话笑了笑说:“你的意思是为了老朋友而去打新朋友,为旧君主而去杀新君主,这是极端败坏君臣大义的做法。今天我所以要这样做,就是为了阐明君臣大义,并不在于是否顺利报仇。况且已经委身做了人家的臣子,却又在暗中阴谋刺家,这就等于是对君主有二心。我今天之所以明知其不可为却要这样做,也就是为了羞愧天下后世怀有二心的人臣。”

 不久,赵襄子要外出巡视,豫让埋伏在赵襄子所必经的桥下。赵襄子骑马走在桥边时,马忽然惊跳起来,赵襄子说:“这一定又是豫让。”经派人搜捕之后,果然是豫让。因此赵襄子就责备豫让说:“你不是曾经侍奉过范、中行氏吗?知伯灭了范、中行氏,你不但不替范、中行氏报仇,反而屈节忍辱去臣事知伯。如今知伯身死国亡已经很久,你为什么如此替他报仇呢?”豫让回答说:“当我侍奉范、中行氏时,他们只把我当作普通的人看待,所以我也就用普通人的态度报答他们;而知伯把我当作国士看待,所以我也就用国士的态度报答知伯。”于是赵襄子用怜惜的口吻感叹说:“唉!豫让啊,由于你为知伯报仇,已经使你成为忠臣义士了。而寡人对待你,也算是仁至义尽。你自己想一想吧,寡人不能再释放你了!”于是赵襄子就下令卫士把豫让包围起来。

 这时豫让又对赵襄子说:“据臣所知,一个贤臣不阻挡人家的忠义之行,一个忠臣为了完成志节不爱惜自己的生命。君王以前已经宽恕过我一次,天下没有不为这件事赞扬君王的。今天我到这里行刺,按理您应在这里将我处死。不过我想得到君王的王袍,准许我在这里刺它几下,我即使死了也没有遗憾了。不知君王能否成全我的愿望?”赵襄子为了成全豫让的志节,就当场脱下自己的王袍由侍臣交给豫让。豫让接过王袍以后拔出佩剑,奋而起身,然后用剑刺王袍仰天长叹:“啊!天哪!我豫让总算为知伯报了仇!”豫让说完话就自杀而死。赵国的忠义之士听说以后,都落泪惋惜不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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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没有人知道有关于诚信的成语故事啊

关于诚信的成语典故如下:

一诺千金

秦朝末年,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,性情耿直,为人侠义好助。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,无论有多大困难,都设法办到,受到大家的赞扬。

楚汉相争时,季布是项羽的部下,曾几次献策,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,刘邦当了皇帝后,想起这事,就气恨不已,下令通缉季布。

这时敬慕季布为人,都在暗中帮助他。不久,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。朱家明知他是季布,仍收留了他,后来,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。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,还封季布做了郎中,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。

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,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,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,季布一向看不起他。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,他就马上去见季布。

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,就虎着脸,准备发落几句话,让他下不了台。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,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,话语多么难听,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,又是作揖,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。

并吹捧说“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‘得黄金千两,不如得季布一诺,这样的话,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、楚两地的呢?我们既是同乡,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,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?”

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,心里顿时高兴起来,留下他住几个月,作为贵客招待。临走,还送给他一笔厚礼。后来,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,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。

(一)

春秋战国时,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。当时处于战争频繁、人心惶惶之际,为了树立威信,推进改革,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,并当众许下诺言: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,赏金十两。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,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。于是,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。重赏之下,必有勇夫,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。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。商鞅这一举动,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,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。

(二)

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,一向说话算数,信誉非常高,许多人都同他建立起了浓厚的友情。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:“得黄金百斤,不如得季布一诺。 ”(这就是成语“一诺千金”的由来。)

后来,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,被悬赏捉拿。结果他的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,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,使他免遭祸殃。一个人诚实有信,自然得道多助,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和友谊。反过来,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,而失信于朋友,表面上是得到了“实惠”。但为了这点实惠他毁了自己的声誉,而声誉相比于物质是重要得多的。所以,失信无异于失去了西瓜捡芝麻,得不偿失的。

(三)

《郁离子》中记载了一个因失信而丧生的故事。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,他抓住一根杆大声呼救。有个渔夫闻声而致。商人急忙喊:“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,你若能救我,给你100两金子”。待被救上岸后,商人却翻脸不认账了。他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。渔夫责怪他不守信,出尔反尔。富翁说:“你一个打渔的,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,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?”渔夫只得怏怏而去。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。有人欲救,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:“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! ”于是商人淹死了。

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,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。所以,一旦他处于困境,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。失信于人者,一旦遭难,只有坐以待毙。